关于给予傅君瑶等十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决定



关于给予傅君瑶等十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决定
各年级:
根据《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(院学字〔2017〕26号)第五条相关规定,经2021年4月22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对傅君瑶等十位同学无故旷课处分决定如下:
英语1801班傅君瑶、钱雅、魏美琪、吴陈龙、徐梦旗、姚佳宝、严凯、张嘉君;英语1802班陈洋、汤雯婧于2021年4月15第5、6节《商务谈判》课无故旷课2课时,现给予傅君瑶等十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。请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严守校纪校规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。
通识教育与外国语学院
2021年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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